根据《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市人社发〔2017〕243号)和《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请、二级单位初审、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审核,拟同意以下人员申请人才认定,现予以公示。
部门 |
姓名 |
申请认定类型 |
人才认定依据内容 |
俄语学院 |
韩宇琪 |
D类 |
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
外国语言文学研究院 |
阿卜杜吾普尔·热合曼 |
D类 |
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6月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牛婷 联系电话:029-85319252
电子邮箱:rcb@xisu.edu.cn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