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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人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4日 浏览:

根据《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市人社发〔2022〕29号),经个人申请、相关部门初审、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审核,拟同意以下人员申请人才分类评价,现予以公示。

部门

姓名

申请认定类型

人才分类评价依据内容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KHATIB AHMAD

KHAN

地区优秀人才

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牛婷     联系电话:029-85319252

电子邮箱:rcb@xisu.edu.cn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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