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博管会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发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2年度)>的通知》(中博基字〔2021〕11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2批面上资助申报于2022年7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简介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 12 万元、二等 8 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8万元、二等5 万元。
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在面上资助中实施“地区专项支持计划”,对在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予以倾斜资助,其中对西藏、新疆地区重点倾斜。优先资助申请项目与上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地区专项支持计划”与同批次面上资助工作一同组织开展,单独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18个月内(2021年3月1日后审批通过)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派出期间不能申报。
三、申报程序
1.预申报(7月1日至8月24日)
个人根据申报项目选择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书》。博士后合作导师对基金申报书提出修改意见,博士后按照合作导师意见进行修改后于2022年8月24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流动站。
2.专家评审(8月25日至8月29日)
学校将对照《指南》中的评议标准邀请相关专家进行针对性指导,重点在申报材料是否突出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给予把关,并于2022年8月29日前通过OA邮件向申请人反馈专家指导意见。
3.正式申报(8月29日至8月31日)
博士后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基金申报材料,并于8月31日前再次提交至基金系统。
4.学校审核:审核时间为9月1日至9月5日。
5.递交材料:纸质版申请书经由合作导师签字、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9月5日前报送博士后管理科(行政楼B314)留存一份。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申请人不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中,“一、个人信息”的“科研和奖励情况”限填三项,申请人可从已有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成果中选择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三项填写。
3.申请人在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中的“二、项目信息”内容时,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4.请申请人仔细阅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2年度)》,知悉专家评审方式、经费使用、成果追踪等内容。
5.请根据面上资助评议标准,有针对性地准备材料,增强申报材料竞争力。网上申请表“投送学科”指申请人项目所属的学科,并非指现所在的流动站。“研究方向”指申请人申报项目的研究方向,申报题目可与进站研究题目不同,可选择研究水平最高的项目进行申报。
面上资助评审指标
序号 |
指标项 |
评价内容 |
分值 |
1 |
学术绩效 |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
30 |
2 |
创新能力 |
研究内容的创新性 选题的自主性 学科交叉情况 |
60 |
3 |
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 |
研究基础和平台情况 |
10 |
五、其他
其他申报事宜详见中国博士后网站公布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2年度)》,如有网上申报系统问题,请联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基金管理处。
电话:010-82387704
E-mail:postdoctorfund@mohrss.gov.cn
博士后管理科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17719544352
附件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2年度)
附件2: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常见问题解答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