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发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的通知(中博基字〔2024〕2号),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5万元。
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在面上资助中实施“地区专项支持计划”,对在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经济欠发达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予以倾斜资助。“地区专项支持计划”不面向以上地区军队设站单位、中央部属高校、一流高校、高校中的一流学科及中国科学院研究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资助申请项目与上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地区专项支持计划”与同批次面上资助工作一同组织开展,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4年资助约12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用于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专著编入《博士后文库》,有独立书号,由权威学术性出版社出版。2024年资助约20部专著,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12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面上资助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2.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特别资助
1.进站满4个月(2023年12月1日(含)以前进站)。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推荐;不足20人的,推荐1人。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6.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本站内已获得特别资助(站前、站中)、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在站2年以上或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2.申请人为所投专著唯一作者。
3.专著所属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4.字数不少于15万字(以统计字符<不计入空格>计算)。
5.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6.在专著书稿完成后方可申请。
三、申报程序
(一)面上资助、特别资助
1.个人申报
个人根据申报项目选择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书》或《特别资助申请书》。博士后合作导师对基金申报书提出修改意见,博士后按照合作导师意见进行修改。
2.专家评阅
各二级单位及合作导师可根据实际需要,于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前组织1名校内外同行专家按《资助指南》要求评阅申报书并予以指导,原则上连续两次申报评阅专家不得一致。
3.二级单位审核把关
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对学术水平高、科研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予以推荐。各二级单位分别召开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对拟推荐人选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出具单位推荐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明确的会议结论,以及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师风、科研诚信情况、廉政鉴定情况),在科研失信惩戒期内的,不予同意申请,学院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正式申报
申请人根据专家评阅反馈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线提交最终审核无误版本。
5.递交材料:各二级单位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17点前将《2024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评审表》(附件3)、《专家评阅费发放表》(附件4)的扫描件和Excel表发送至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rcb@xisu.edu.cn)。
6.学校审核: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4月6日。
(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个人申报
申请人于5月31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在线生成《出版资助申请书》,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
2.专家评审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会议评审,出版社组织选题论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根据评审和论证结果确定拟资助出版的专著。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申请人不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2.申请人在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或《特别资助申请书》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项;
3.申请人在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中的“二、项目信息”中(“研究基础”除外)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明显泄露申请人身份信息的内容,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4.特别资助需提供的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特别资助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填报的内容的证明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5.在网上申报开始前,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模板作为填报参考。
五、其他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提交前要组织博士后合作导师及校内外专家认真讨论修改。
2.申请人务必于系统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按照要求线上提交。
未尽事宜请与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侯岚 联系电话:85319352、15929789089
附件: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
2.2024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评审表
4.专家评阅费发放表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