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西外大发〔2016〕223号)《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外学者”特聘岗位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西外大党发〔2019〕86号)及西外学者合同书,现开展2023年上半年度人才专项考核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引进人才:2017年至今引进人才,详见考核名单。
2.西外学者:受聘“西外学者”I类岗位的教师,详见考核名单。
二、考核内容
请各单位依据引进人才任务书或“西外学者”I类岗位合同书进行考核。
三、考核要求
(一)引进人才
1.请期满引进人才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引进人才聘期考核表》,中期考核人才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引进人才中期考核表》,专项考核人才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引进人才专项考核表》;
2.请期满、中期及未完成专项考核的引进人才在科研系统中导出并打印考核期内已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作为附件证明材料,内容须与考核表里填报内容一致;已完成专项考核的引进人才请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作为附件证明材料;
3.各单位对照任务书,根据引进人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形成明确的考核结论;如未完成考核任务,需明确后续改进措施。如在专项考核时未能获评副教授职称,则考核为不合格,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关系,或由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评估延期一年。
(二)“西外学者”I类岗位
1.请受聘教师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外学者”I类岗位年度考核表》或《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外学者”I类岗位期中考核表》;
2.请受聘教师在科研系统中导出并打印考核期内已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作为附件证明材料,内容须与考核表里填报内容一致;
3.各单位对照文件及合同书对受聘教师给予考核评价,年度考核不定结果,若任务完成未达到预期目标,需明确后续改进措施;期中考核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考核为不合格的,由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执行剩余聘期,或终止合同,或降低聘用岗位等级。
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18日17:00前将考核材料纸质版1套(包括考核表及附件材料)及电子版报送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行政楼B314)备案。
联系电话:引进人才考核 侯岚 85319352
西外学者考核 牛婷 85319252
附件:
1. 引进人才考核材料包
2. “西外学者”I类岗位考核材料包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