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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陕西省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落实学校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2.研究人才战略、人才规划和人才政策,为领导小组提供研究报告、咨询建议和参考方案,协助领导小组做好人才工作;

3.负责全校人才工作的具体实施,会同二级学院做好专家聘任、人才引进、博士和博士后接收等工作;

4.统筹实施各类人才计划,负责人选推荐、遴选、使用、考核、评价、激励和服务等工作;

5.协调做好人才宣传、联系、服务和保障工作,及时解决人才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营造良好氛围;

6.组织实施人才工作专项调研,做好人才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和总结等工作;

7.做好校人才专项经费的管理及使用工作;

8.负责校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开展的各项事宜,针对特殊人才、特殊项目等方面实行先试先行、特事特办、一人一议;

9.完成党委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